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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 2022-05-09

摘要 为合理配置市区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有效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合理配置市区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有效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编制的范围为鹰潭市月湖区、信江新区、高新区,计划供地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指引,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合理安排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用地数量。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升全社会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意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节约集约用地。围绕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突出节约集约,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继续加大市区批而未供土地利用、闲置土地处置和批而未用土地开发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国家重点建设、03专项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现代服务业、优势产业项、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用地需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业用地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统筹确定区域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

三、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6782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计划供应246亩,占计划总量的3.6%。

2.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525亩,占计划总量的7.7%。

3.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625亩,占计划总量的24%。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2664亩,占计划总量的39.3%。

5.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1671亩,占计划总量的24.6%。

6.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计划供应52亩,占计划总量的0.8%。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月湖区。供应1875亩,占供应总量的27.6%。其中:商服用地17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6.9%;住宅用地137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8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26.6%;交通运输用地962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57.6%;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52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100%。

2.高新区。供应1602亩,占供应总量的23.6%。其中:商服用地30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12.2%;工矿仓储用地525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100%;住宅用地370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22.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1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12%;交通运输用地356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21.3%。

3.信江新区。供应3291亩,占供应总量的48.7%。商服用地199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80.9%;住宅用地1118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68.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35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61.4%;交通运输用地353亩,占该地类供应总量的21.8%。

四、政策导向

(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城市边界无序向外扩张。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研判市区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

(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以土地供应结构优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大力支持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和城乡融合发展产业用地,对高污染、高能耗工业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停止供应土地。

(三)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切实把握好土地供应节奏、时序和价格,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住宅用地形成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供地。鼓励产业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取得土地。扩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计划执行的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保障计划有效落实。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要围绕计划供地时间,加快办理前期有关手续,有关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供地。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强化招商选商,确保地块及时出让。市自然资源局要做好计划实施的指导工作,积极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

(二)强化产业发展用地保障。

切实落实产业用地支持政策,采取差别化方式供应土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土地供应,运用多种土地供应方式保障新兴产业的发展。在全市3个开发区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制度,让企业拿地后更快地开工建设。

(三)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加强土地供应后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的动工时间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四)及时公布。

供地计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供地计划批准后,市自然资源局要按照要求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附件:1.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商服用地);

3.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工矿仓储用地);

4.鹰潭市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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