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住宅项目的层高、设置电梯的标准以及住宅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等等方面作出新规定。
土拍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住宅项目的层高、设置电梯的标准以及住宅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等等方面作出新规定。
对于住宅项目的规划要求重点如下:
1、层高不应低于3米;
2、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米;
3、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4、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5、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6、明确担架电梯尺寸: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米,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米;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米,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米;
7、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8、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9.在场地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
10.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